8月17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地方可以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二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权益。三是促进灵活就业女性就业。
国家医保局:未就业和灵活就业妇女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参加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
8月17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8月17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8月17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地方可以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二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权益。三是促进灵活就业女性就业。